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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先生-核实公积金提取还贷问题

信件主题: 郭先生-核实公积金提取还贷问题
来信人: 郭先生 来信日期: 2022年04月17日 来信编号: DH202204170665
信件内容: 我的单位缴纳的是高新区公积金,2022年,我已在咸阳市购买房屋(商贷),但不动产登记证上登记的是我父亲姓名,现想了解是否能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用于为家人偿还商贷,请相关单位核实告知。
信件回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:郭先生,您好!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,仅限本人及配偶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,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,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的还款本息。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本金的,凭1个月内还款凭证提取。如还有疑问请致电:0915-3269590。
办理情况: 已办结
回复单位: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回复时间: 2022年0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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